许可证贸易
编辑词条许可证贸易是许可方和许可证接受方签订许可证协议,允许对方使用本企业某项新工艺、新技术、专利权或商标进行生产,并向对方收取一定费用的贸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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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合同安排
在许可证贸易中,技术供方与受方就许可证的标的、转让范围、转让条件、期限和支付等合同条款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合同内容是许可方给予引进方制造、使用或销售许可证项下产品的有限权利,引进方则支付相应酬金。
许可证贸易把技术使用权作为交易对象,许可方允许受许可人使用其专利、商标或专有技术,受许可人向许可人支付费用和其他报酬,作为使用其技术的代价。
主要优势
相对于产品出口和直接投资,许可证贸易可以避开进口国限制,作为产品出口转换形式;授方资金没有进入国际市场,可减少受方所在国外汇管制风险;纯技术使用权许可不存在独资或合资企业被东道国没收征用的政治风险;由受方利用技术进行产销活动,使市场竞争与汇率变动等风险转移到受方身上。
许可证贸易可节省高昂的运销费用,提高价格竞争能力;有利于特殊技术转让,某些关系进口国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无法采用投资或产品出口方式时,可通过许可证贸易进入相关生产经营领域。
它便于咨询公司、技术服务公司等服务性质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也便于小型制造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技术不发达国家可利用许可证贸易以较小投资获得较大经济效益,缩短技术差距;出口人则可收回科研投资和风险成本。
授权方式
独占许可证协议:在规定的地区内,接受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对许可证协议项下的技术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方不得在该地区内使用该项技术制造和销售商品,也不得将同样技术授予该地区内任何第三方。
排他性许可证协议又称全权或独家许可证协议:在规定的地区内,许可方和接受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对许可证协议项下的技术都享有使用权,但许可方不得将此种权利给予第三方。
普通许可证协议:供方允许受方在规定的地区和时间内享有使用协议规定技术制造和销售相关产品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不是独占的,供方仍可在该地区内使用该项技术或将使用权授予任何第三方。
分许可证协议又称从属许可证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接受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把协议项下的技术向第三方转让。
交叉许可证协议又称互换许可证协议:双方以价值相等的技术,在互惠基础上交换技术的使用权和产品的销售权,一般都不收费,常用于合作生产、合作设计。
在技术贸易中的意义
许可证贸易作为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在战后具有特别重要意义。它通过协议让许可人允许受许可人使用其专利、商标或专有技术,受许可人向许可人支付费用和其他报酬,作为使用其技术的代价。
这一方式把科学与技术革命、知识积累与工业应用结合起来,加速了产品生命周期和技术生命周期的进程。技术不发达国家可以利用许可证贸易以较小投资获得较大经济效益,缩短技术差距,享受技术进步的好处;对于出口人来说,则能收回科研投资和风险成本,使科研成果不至于“价值”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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