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减免税货物

编辑词条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海关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准予减税、免税进口,并限定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特定用途的货物。

目录 · 3 个章节

定义与范围

特定减免税货物需符合国家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地区指关境内由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别限定区域,货物只能在该区域内使用;特定企业指国务院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企业,货物只能由这些企业使用;特定用途指行政法规专门规定可以享受优惠的用途。

主要特征

这类货物在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是国家向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使用企业提供的关税优惠,目的在于支持特定地区经济、鼓励外商投资以及保障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进口申报时,凡属于进口需要交验许可证件的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需提交进口许可证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货物进口后在特定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

监管期限与报关要点

海关监管期限按货物种类不同:船舶、飞机为8年,机动车辆为6年,其他货物为3年。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可不交验进口许可证件,但对外资企业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自用机器设备,可以免予交验进口许可证件;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也可以免予交验有关许可证件。特定减免税进口设备可在两个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的企业之间结转,结转手续分别向企业主管海关办理。出口加工区企业进口免税机器设备等应填制“出口加工区进境备案清单”,保税区企业进口免税机器设备等应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免责声明:本词条由作者根据公开资料整理,仅供信息参考。内容可能随时间变化,请以最新官方信息为准。文中观点不代表ESG跨境电商立场。如有错误或涉嫌侵权,请联系我们。

联系顾问

平台顾问

平台顾问 平台顾问

微信扫一扫
马上联系在线顾问

icon icon

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

ESG跨境小程序
手机入驻更便捷

icon ic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