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开信用证
编辑词条对开信用证是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结算安排,常用于易货、加工和补偿贸易。
目录 · 3 个章节
基本结构
对开信用证是指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分别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第一张信用证的通知行通常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行。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致相等,可以同时互开,也可以先后开立。
用途与作用
对开信用证多用于易货贸易、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交易的双方都担心凭第一张信用证出口或进口后,另一方不履行进口或出口义务,因此采用互相联系、互为条件的开证办法,用以彼此约束。
生效方式与特点
从生效时间看,对开信用证有两种做法:一是同时生效,即一方开出的信用证虽已为对方接受,但暂不生效,直到另一方开来回头信用证并被该证受益人接受时,通知对方银行两证同时生效;二是分别生效,即一方开出的信用证被受益人接受后随即生效,无需等待另一方开来回头信用证。
其特点是双方必须承担购买对方货物的义务,一方的出口以另一方的进口为条件,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而且两证金额要相等或大致相等。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和开证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人和受益人,两方地位刚好对调,第一张信用证的通知行常常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行。
免责声明:本词条由作者根据公开资料整理,仅供信息参考。内容可能随时间变化,请以最新官方信息为准。文中观点不代表ESG跨境电商立场。如有错误或涉嫌侵权,请联系我们。
市场合作:shichangbu@eservicesgroup.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