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管理
编辑词条对外贸易管理指一国对本国对外贸易活动的监管行为,包括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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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形式与对象
对外贸易管理可按不同标准分类。按管理目的,可分为进口贸易管理和出口贸易管理;按管制手段,可分为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按管理对象,可分为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管制。其核心是围绕货物、技术和服务的跨境流动设置管理规则和手段。
关税措施是一种边境措施,指一国政府设置在关境的海关机构根据本国海关法律法规,在货物进出关境时对货物所有人课征税收。关境是一国海关征收关税的地域范围,直接决定一国行使关税主权的范围。与非关税措施相比,关税措施具有公开性和可计量性,能较直接反映一国对贸易的保护程度。
关税征收方法
关税征收方法主要包括从价征税、从量征税、复合征税、选择征税和滑准征税。从价征税以进出口商品价格为标准,税额等于商品总价值乘以从价税率,适用于同种类但品质差异较大、短期内价格稳定或品种繁多不易分类的商品。从量征税以重量、长度、件数、面积、体积、容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税额等于商品重或数量乘以单位从量税率,适用于规格品种简单、计量容易、同一商品规格价差较少的商品。
复合征税是对同一进出口货物同时征收从价税和从量税,并以其中一种为主,也称混合关税或双重关税。选择征税是对同一货物既规定从价税又规定从量税,海关选择税额较高的一种计征。滑准征税的税率与进口商品价格高低成反比,即进口价格越高,进口关税税率越低;进口价格越低,税率越高。
非关税措施
非关税措施指关税措施以外的对外贸易管理措施。由于一些国家将其用于限制他国产品进口,也常被称为非关税壁垒,即除关税措施以外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限制外国货物进口的措施。非关税措施主要依靠行政措施和命令实施,手续相对灵活简便,行动迅速,并可针对某个国家或某种产品实施;同时不像关税那样易受汇率变化影响。WTO协定虽对部分非关税措施有所禁止或限制,但也规定了许多例外条款。
WTO特别规范的非关税措施包括进出口许可措施、进出口配额措施、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技术性贸易措施、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海关估价措施、装船前检验措施、原产地规则措施、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服务贸易限制措施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等。这些措施构成各国管理对外贸易活动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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