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
编辑词条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是中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中针对黄金及制品的限制进出口管理,管理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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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属性与机关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进出口黄金及其制品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该管理属于中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中限制进出口管理范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为黄金及制品进出口的管理机关。
出口管理
出口黄金及其制品时,出口企业应事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领“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该准许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黄金及其制品合法出口的证明文件,也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其适用范围包括黄金条、块、锭、粉,黄金铸币,黄金制品,黄金基合金制品,含黄金化工产品,含黄金废渣、废液、废料,包金制品,镶金制品等。向海关申报出口上述范围黄金及其制品时,报送单位应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
进口管理
进口黄金及其制品时,进口企业应事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领批件,即“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该授权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黄金及其制品合法进口的证明文件,也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其适用范围包括黄金条、块、锭、粉,黄金铸币,黄金制品,黄金基合金制品,含黄金化工产品,含黄金废液、废料,包金制品,镶嵌金制品等。向海关申报进口上述范围黄金及其制品时,报关单位应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当年有效,跨年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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