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贸易优惠制

编辑词条

全球贸易优惠制是由77国集团倡议、在发展中国家间开展的南南诸边贸易全球性经济合作项目,旨在通过关税减让等措施扩大相互贸易。

目录 · 3 个章节

设立与目标

全球贸易优惠制由77国集团于1982年倡议,是在发展中国家间开展的南南诸边贸易全球性经济合作项目。其目标是通过关税减让、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实施中长期直接贸易措施和部门间协议等措施,扩大发展中国家间的相互贸易和经济合作,促进就业增长与生产能力提高,从而推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

原则

参与方必须为77国集团成员,受益方仅限于参与全球贸易优惠制谈判的77国集团成员。该制度应保证所有成员平等受益,并考虑各成员对外贸易模式、贸易政策与体制及经济与产业发展水平。谈判应逐步有序推进,并辅之以阶段性审议。全球贸易优惠制应对77国集团成员间现有或将来的次区域、区域和区域内经济合作起到补充和加强作用,而非取而代之,同时尊重这些合作中的具体关注与承诺。应考虑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需求并为其提供具体优惠措施,不应要求最不发达国家在互惠基础上做出减让。覆盖范围可包括所有工业产品、制成品和初级产品及其原材料、半制成品和加工性产品。发展中国家的区域或次区域集团在认为适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参与各阶段工作。

谈判与成员

77国集团于1988年通过谈判达成《全球贸易优惠制贝尔格莱德宣言》、《全球贸易优惠制协定》及其四个附件,内容包括协定参加国名单、原产地规则、对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惠和第一轮谈判优惠减让表。44个参加第一轮谈判的国家加入了协定。1998年第二轮谈判结果最终未能得到执行。2004年6月,全球贸易优惠制成员国在圣保罗举行特别部长级会议,决定正式启动第三轮谈判;新一轮谈判于2004年11月开始。参加第一轮谈判的成员包括阿尔及利亚、阿根廷、孟加拉、巴西、智利、埃及、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马来西亚、墨西哥、巴基斯坦、秘鲁、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津巴布韦等国家。

免责声明:本词条由作者根据公开资料整理,仅供信息参考。内容可能随时间变化,请以最新官方信息为准。文中观点不代表ESG跨境电商立场。如有错误或涉嫌侵权,请联系我们。

联系顾问

平台顾问

平台顾问 平台顾问

微信扫一扫
马上联系在线顾问

icon icon

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

ESG跨境小程序
手机入驻更便捷

icon ic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