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限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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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限制协定是进出口国通过谈判达成的出口自我限制安排,用于缓和特定商品竞争。

贸易与供应链又称:自限协定、Voluntary Restraint 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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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形式

自愿限制协定又称自限协定,是进出口国家或地区为了缓和彼此间某种商品的竞争,通过谈判达成该项商品出口在一定期限内由出口国自行限制的书面协议。如果该种商品涉及的国家或地区较多,可先在多边基础上商定共同遵守的主要条款,达成多边协定,然后有关进出口国家或地区再根据多边协定条款分别进行双边谈判,签订双边自限协定。

主要内容

双边自限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配额水平,即协定有效期内第一年出口额度和其他各年的年增率;自动限制出口的商品分类和细目;限额的融通规定,即不同品种商品限额之间替换、预借和留用等权限;保护条款规定,即进口国有权通过一定程序,限制或停止某种扰乱市场的商品进口。这些安排实际上扩大了进口国限制进口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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