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非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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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非经济与货币共同体1999年正式启动,取代原中部非洲关税和经济联盟,成员包括赤道几内亚、刚果(布)、加蓬、喀麦隆、乍得和中非共和国。

贸易与供应链又称: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CEMAC、Communauté Economique et Monétaire de l'Afrique Centr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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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与宗旨

1994年3月16日,中部非洲关税和经济联盟六成员国元首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签署建立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的条约。1998年2月5日,联盟第33次首脑会议决定正式成立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1999年6月25日,共同体第一次首脑会议通过《马拉博宣言》和共同体章程,共同体正式启动。

共同体宗旨是建立日益紧密的联盟,加强成员国在资源和人才方面的交流和往来;消除贸易壁垒,促进共同发展。成员为赤道几内亚、刚果(布)、加蓬、喀麦隆、乍得、中非共和国。

组织机构

共同体由中部非洲经济联盟、中部非洲货币联盟、执行秘书处,以及共同体法院、共同体议会等专门机构组成。首脑会议是决策机构,由成员国国家元首组成,执行主席轮流担任,每年举行一次例会。部长理事会由每成员国3名有关部长组成,每年举行一次例会。

执行秘书处设在中非共和国首都班吉,负责协调各机构间关系,起草决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外代表共同体。共同体法院设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分司法和审计两院,分别由首脑会议任命的6名法官组成。共同体议会设在赤道几内亚首都马拉博,由每成员国推选5名议员组成。国家间委员会由每成员国派出3名代表组成。

中部非洲经济联盟下辖中部非洲国家开发银行、关税学校、实用技术、计划、项目评估研究院、统计和实用经济研究院。中部非洲货币联盟下辖中部非洲国家银行、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和中部非洲银行委员会,发行中非经济与货币共同体6国统一使用的中非金融合作法郎。

主要活动

至2004年1月,共同体共召开5次首脑会议常会和多次特别首脑会议,常会地点和时间分别为马拉博、恩贾梅纳、雅温得、利伯维尔和布拉柴维尔。1999年3月31日和6月21日,共同体部长理事会和全权委员会特别会议分别召开,期间成员国代表签署中部非洲地区运输自由化协议及成员国之间警方合作协议等文件。

2001年12月第三届首脑会议决定自2002年1月起实行一体化税,从各国自第三国商品进口税中提取1%作为共同体经费;成立中非地区金融市场监管会,打击金融犯罪;组建中非地区航空公司。会议还通过中非开发银行改革重组计划,并同意以共同体为单位与欧盟进行贸易谈判。

2004年1月第5届首脑会议通过共同体成员国间团结、互助和互不侵犯公约、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共同体议会条约等文件,决定共同体护照开始流通,并就征收共同体一体化税及启动共同体发展基金、尽快成立共同体航空公司、与世界银行和欧盟合作等问题进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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