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违约
编辑词条根本违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规则中的概念,指一方违约的结果使另一方蒙受损失,以致实际剥夺其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且违约方对后果可预见。
目录 · 2 个章节
构成标准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蒙受损失,以致实际上剥夺了他方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约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
英国普通法传统上将合同条款分为条件条款与担保条款,违反条件条款被视为动摇合同根基。后来在难以判断条款性质时引入中间条款,其法律后果视条款性质及违约后果严重程度而定。美国合同法使用重大违约或实质不履行概念,大陆法系则多以违反合同义务的性质来判断。
判断因素与法律后果
司法实践中判断违约后果是否重大,通常会考察违约部分价值或金额占整个合同的比例、违约部分对合同目标实现的影响、迟延履行时时间对合同目标的影响、违约后果及损害能否修补、分批交货合同中某批交货义务违反对整个合同的影响,以及违约后果的可预见性。
构成根本违约时,受害方有权终止合同义务并向违约方索赔,也可以不终止合同而仅就损失要求赔偿,即拥有解除合同的选择权。对于非根本违约,受害方通常不能因此终止合同,只能就损失要求赔偿。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免责声明:本词条由作者根据公开资料整理,仅供信息参考。内容可能随时间变化,请以最新官方信息为准。文中观点不代表ESG跨境电商立场。如有错误或涉嫌侵权,请联系我们。
市场合作:shichangbu@eservicesgroup.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