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人责任
编辑词条托运人责任是指在货物运输中,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造成承运人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在集装箱运输中具有特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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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区别
托运人责任是指在集装箱运输中应有的责任。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整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不同于传统运输的有:应保证所报货运资料的正确和完整;承运人有权核对箱内所装货物,因核对而发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担;海关或其他权力机关开箱检查,其费用和由此发生的货损货差,由托运人承担;如集装箱货不满,或是垫衬不良、积载不当,或是装了不适于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因此而引起的货损、货差,概由托运人负责;如使用了托运人自有的不适航的集装箱,所引起的货损事故应由托运人负责,若使用承运人集装箱及设备,其间造成了第三者财产或生命的损害,应由托运人负责赔偿。
托运人在集装箱运输中应有的责任是不完全同于传统海运方面的。拼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与传统海运相同。
不同运输方式下的责任内容
在铁路运输中,托运人责任包括: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一定比例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公路运输托运人应负的责任基本与铁路、海上运输相同,主要包括:按时提供规定数量的货载;提供准确的货物详细说明;货物唛头标志清楚;包装完整,适于运输;按规定支付运费。一般规定,如因托运人的责任所造成的车辆滞留、空载,托运人须负延滞费和空载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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