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自由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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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自由贸易区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组成,于1994年成立,旨在取消贸易壁垒、增加投资机会。

贸易与供应链又称:NAF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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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与宗旨

北美自由贸易区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组成。1992年8月12日,三国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同年12月17日正式签署,1994年1月1日协定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告成立。协定的宗旨是取消贸易壁垒、创造公平条件、增加投资机会、保护知识产权、建立争端解决机制,促进三边和多边合作。

组织机构包括自由贸易委员会、秘书处、专门委员会、工作组、专家组、环境合作委员、劳工合作委员会、各国行政办事处、北美发展银行和边境环境委员会。

发展历程

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设想最早出现在1979年美国国会法案提议中,1980年由美国前总统里根再次提出。1985年,加拿大总理马尔罗尼与美国总统里根会晤时正式提出美加自由贸易主张。1987年10月达成协议,1988年1月2日签署《美加自由贸易协定》,1989年1月生效。墨西哥于1986年开始与美国磋商,1990年7月达成美墨贸易与投资协定。1991年6月,三国开始首轮谈判,1992年8月12日达成《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特点

北美自由贸易区是典型的南北合作和大国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经济互补性强。美国在区域内占据主导地位,运行方向很大程度上体现美国意愿。关税减免具有不同步性,墨西哥在敏感产品上有较长过渡期。战略上具有过渡性,美国旨在最终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

合作成果

北美自由贸易区促进了地区贸易增长和直接投资增加。成员国间货物贸易额从1993年的3060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6210亿美元。2000年,三国间直接投资达到2992亿美元。墨西哥从1993年至2002年,向美国和加拿大的出口翻了一番。合作范围不断扩大,NAFTA被视为美国实现区域贸易扩张的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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