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到货
编辑词条进口到货是衡量一国实际进口规模的统计概念,指从国外购进并已运抵本国口岸或国境的商品,在途商品不计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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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核心内涵
进口到货是指在对外贸易中实际到达本国口岸或边境的进口商品。这一概念强调商品的空间状态,只有实际运抵关境的进口商品才纳入统计范围,尚在运输途中的商品不得视为进口到货。该指标用于反映一定时期内实际进口商品的总规模和构成,是检查、监督进口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
进口到货主要体现从各贸易国或地区实际进口商品的品种、数量及构成情况,与仅反映合同签订情况的进口订货指标形成区别。它关注的是商品是否已经完成跨境运输并抵达目的地,而非是否已签订进口合同或是否已发出订单。
主要统计指标
进口到货的统计指标包括进口到货总值和进口商品数量两类。进口到货总值是指报告期内从国外购进的商品实际运达本国口岸或国境的商品总金额,反映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进口商品的总规模,其计算公式为进口总值等于进口商品数量乘以到岸价格。进口到货商品价格无论采用海运、陆运、空运还是邮运方式,均按货物的到岸价格进行计算;若进口合同规定的商品价格不是到岸价格,原则上应加上运费和保险费后进行计算。
进口商品数量则是指实际运达本国口岸或边境的进口商品数量,既包括大类商品的进口数量,也包括各种具体商品的进口数量。这些数量指标与总值指标相互配合,共同构成对进口到货情况的完整统计描述。
时间统计规定
进口到货的起算时间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海洋江河运输按船舶到达本国第一个卸货港口后,以提供的到货通知单和进口到货结算凭证,或以业务部门根据国外发货人发来的装船电报所提供的到货通知书上的船舶抵港日期和商品进行统计。铁路运输按货物到达国境后,外运公司提供的进口货物明细单所列的到站日期和商品进行统计。汽车运输按货物到达国境后,双方实际办理交接货物凭证上的交接日期和商品进行统计。空运按外运公司提供的进口货物明细单所列的到货日期和商品统计,邮运按邮局包裹单上的戳记日期和商品统计。
对于船舶和飞机进口,按双方实际交接完毕的日期和中国银行进口承付帐单的商品数量和全部金额进行统计。来料加工装配只统计需作价偿还的进口设备,不统计用于加工装配的原料、辅料、零部件和无偿赠送的设备。补偿贸易进口按货物到达口岸或国境后的有关业务单证所列到货日期和商品进行统计。样品和展览品按中国银行的进口货物承付帐单或交接单上的日期及商品统计。转口的进口商品,如运入国境再复运出的,应在货物运达口岸或国境时作进口统计;货物不运入国境而直接由国外转口的,在国外转出口时作进口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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