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自贸区
编辑词条中澳自贸区是中国与澳大利亚共同建立的自由贸易区,以2015年签署并生效的中澳自由贸易协定为核心,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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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签署与生效进程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是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谈判并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简称中澳自贸协定。谈判于2005年4月启动,历时十年,2015年6月17日由时任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澳大利亚贸易与投资部部长安德鲁·罗布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2015年12月20日协定正式生效并实施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实施第二次降税。
2014年11月17日,中澳两国领导人共同宣布实质性结束中澳自贸协定谈判。2015年双方正式签署《中澳自贸区协定》,协定内容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十几个领域,双方在协定中实现了全面、高质量和利益平衡的目标。
货物贸易降税安排
在货物领域,双方各有占出口贸易额85.4%的产品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实现零关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后,中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达到29.2%,主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板材、化工品、农业机械、船舶等;澳方有45%的税目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实现零关税,加上原有已实施零税率的商品,零税率税目数超过90%。
减税过渡期后,澳大利亚最终实现零关税的税目占比和贸易额占比均将达到100%,中国实现零关税的税目占比和贸易额占比将分别达到96.8%和97%。这一降税水平超过了一般自贸协定中90%的降税水平。澳大利亚的乳制品、牛肉、海鲜、羊毛等制品以及煤、铜、镍等矿产以更低价格进入中国市场,中国的机电产品、工业制成品等也以零关税进入澳大利亚市场。
服务与投资领域开放
在服务领域,澳方承诺自协定生效时对中方以负面清单方式开放服务部门,成为世界上首个对中国以负面清单方式作出服务贸易承诺的国家;中方则以正面清单方式向澳方开放服务部门。澳方还在假日工作机制等方面对中方作出专门安排。
在投资领域,双方自协定生效时起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澳方同时对中国企业赴澳投资降低审查门槛,并作出便利化安排。协定还在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竞争等被称作“21世纪经贸议题”的十几个领域,就推进双方交流合作作了规定。中澳自贸协定的签署是中国在加快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进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对于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亚太自由贸易区进程以及加快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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