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汇票
编辑词条托收汇票是指客户委托银行在到期日收款的汇票,银行对此种汇票作有记录,在收到汇票款项后记入客户往来账户贷方。
目录 · 2 个章节
当事人与期限
托收汇票的出票人是出口商或卖方,付款人是进口商或买方。收款人有三种情况:受益人是收款人时,受益人把跟单托收汇票提交托收行,应做成托收背书并交给托收行;托收行是收款人时,汇票注明托收出票条款,把跟单托收汇票寄给代收行之前,应做成托收背书给代收行;代收行是收款人时,代收行收到跟单汇票以前,该汇票不需背书,汇票注明托收出票条款。
托收汇票的期限有下列三种:即期汇票、远期汇票、固定日期后一段时期付款。
提示和承兑
托收汇票的提示,不要用含糊的时间术语,如首次、迅速、立即,或类似术语连接着提示或关于单据必须接受的时间期限,或者付款人应采取的其他行动。如果这些术语仍被使用,银行将对它们不予理会。正确的做法,应在托收指示中写明付款人要在准确的时间内采取行动。
提示行对于汇票承兑的形式,应对表面上的完整与正确负有检查的责任,但对任何签字的真实性,或对承兑签字的签字人权限不负责任。
免责声明:本词条由作者根据公开资料整理,仅供信息参考。内容可能随时间变化,请以最新官方信息为准。文中观点不代表ESG跨境电商立场。如有错误或涉嫌侵权,请联系我们。
市场合作:shichangbu@eservicesgroup.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