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代付
编辑词条信用证代付是指在进口信用证业务中,由境内开证行委托其境外的分支机构对境内开出的信用证在到期日先予以垫付,到约定期限开证申请人通过境内开证行归还该垫款的业务。由于代付是由境外银行完成的,实务中也习惯称作海外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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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与流程
信用证代付的作用包括:为开证申请人提供短期资金融通,信用证代付与信用证项下的进口押汇类似,银行以垫付的形式为开证申请人提供短期资金融通,使开证申请人不必在提货前对外付款,缓解了资金的压力;融资利率较低,由于国外闲置资金较多、资本市场发达等因素,银行与银行同业之间的拆出成本较低,因而同等条件下境外银行可以给予客户比我国国内低得多的贷款利率,企业可以通过叙做该业务享受较低融资利率,从而降低融资成本。
信用证代付业务流程为: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并要求叙做信用证代付业务;境内开证行经审核同意后,要求申请人出具信用证代付业务申请书,并与申请人逐笔签订进口代付合同、信托收据等文件;境内开证行与开证行的境外分支机构签订信用证项下的代付业务协议;境外交单行将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寄境内开证行并要求根据信用证条件付款;境内开证行在收到境外交单行的单据和付款指示后,将表明代付金额、付款给交单行的到期日、代付到期的还款日等内容的授权付款指示以电讯方式通知其境外分支机构;开证行的境外分支机构根据境内开证行的授权付款指示到期将款项付给境外交单行;在约定的时间内,境内开证行将款项归还给其境外分支机构;开证申请人到期将进口付汇的款项及利息支付给境内开证行。
利息计算与注意事项
开证行办理信用证代付通常不收手续费,仅收取利息,收取利息的方法与进口押汇相同,通常采用后收利息法,即在代付到期后由代付申请人归还代付本金及其利息。信用证代付利息计算公式为:信用证代付利息=代付金额×代付年利率×代付天数/360。代付金额每笔的最高金额不应超过境外交单行的来单索汇的总金额,代付款的用途仅限于履行付款,一般在具体操作上,开证行的境外分支机构根据境内开证行的授权付款指示到期直接将款项付给境外交单行,而不再入代付申请人账户。代付年利率可以根据信用证使用的币种,选择外汇融资利率,一般根据代付当日同期同业银行拆放利率为基础加一定浮点来确定。代付天数通常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资金周转需要而定,但一般不能超过90天。代付一般使用原币直接对外付款,不需要也不可以兑换成人民币使用。
办理信用证代付业务需要注意:对于信用证代付申请人,款项不入账,代付款由开证行的境外分支机构根据境内开证行的授权付款指示到期直接将款项付给境外交单行,不再入代付申请人账户;短期融资,进口代付是短期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金额限制,代付金额需代付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与开证行协商后决定;拒付权丧失,办理进口代付后,开证行已经对外付款,因此在单证相符或即使在单据有不符点的情况下,进口代付申请人也丧失了对外拒付的权利;货物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办理进口代付后,代付申请人在没有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得到了货物的使用权,但货物的所有权仍然归开证行。对于开证行,需要了解代付申请人的资信情况,了解进口货物的市场行情,适当考虑增加其他安全措施,不得再办理进口押汇业务,确定风险系数及占用额度,注意代付后的期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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