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理赔
编辑词条海上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处理有关保险赔偿责任的程序和工作,包括处理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提出索赔的全部过程。
目录 · 3 个章节
理赔原则
海上保险理赔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遵约守信原则,理赔必须以保险合同为依据,严格按照条款规定办理,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在保险期限内、赔偿金额、免赔额等均依据保险合同确定;主动迅速原则,保险人应及时查勘检验和定损,及时做出赔与不赔的决定,不得无故拖延;正确合理原则,该赔的要赔得正确,拒赔的要拒得有理,在实事求是基础上做到合情合理;先赔后追原则,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货损货差,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向有关责任方索赔,也可以选择向保险人索赔,只要被保险人办理了向有关责任方索赔并将索赔权益转让给保险人的手续,保险人就应当先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然后再代位向有关责任方追偿;遵守国际公约和惯例原则,海上保险具有国际性,处理赔案需要依据国际有关法规和公约,无相关规定时尊重国际惯例。
理赔程序
海上保险理赔程序包括:损失通知,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在船舶保险中,如事故发生在国外,还应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查勘检验,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获悉损失通知后应立即开展保险标的损失的查勘检验工作,主要包括事故原因、救助工作、第三者责任取证、勘察报告和检验报告制作等;核实保险案情,保险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向有关各方收集资料,并加以核实、补充和修正赔案材料;分析理赔案情,确定责任,判断原因是否属保险责任,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索赔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审查保险单证、事故检验报告、保险事故证明、施救和修理文件等;计算赔偿金额,支付保险赔偿,保险人通常依据索赔清单计算赔偿,可自行计算或由代理人计算或委托海损理赔人理算。
索赔意义
索赔是被保险人的权利,搞好理赔对被保险人和保险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其意义体现在:做好理赔有利于提高保险人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保险人是通过理赔来履行保险责任的,理赔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补偿职能是否得到正确发挥,海上保险业务具有国际性特点,理赔工作必然涉及国外客户以及海外检验理赔代理人、船方、港口、律师和法院等,做好理赔工作有利于保险人在国际保险市场上树立良好形象和提高信誉;做好理赔有利于促进保险人有效地开展防损工作,理赔是对保险承保质量的检验,通过理赔可以发现承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理赔又是对保险防损成效的考查,保险人通过理赔过程中的损因分析和责任审定,能够找出防损工作中的疏漏;做好理赔业务有利于改进保险人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制订,理赔处理过程是考核保险条款和费率制订工作的最好机会。
免责声明:本词条由作者根据公开资料整理,仅供信息参考。内容可能随时间变化,请以最新官方信息为准。文中观点不代表ESG跨境电商立场。如有错误或涉嫌侵权,请联系我们。
市场合作:shichangbu@eservicesgroup.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