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媒体
编辑词条数字媒体是以二进制数的形式记录、处理、传播、获取过程的信息载体,包括数字化的文字、图形、图像、声音、视频影像和动画等感觉媒体,以及表示媒体、存储、传输、显示逻辑媒体的实物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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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与分类
数字媒体是以信息科学和数字技术为主导,以大众传播理论为依据,以现代艺术为指导,将信息传播技术应用到文化、艺术、商业、教育和管理领域的综合交叉学科。通常所称的数字媒体常指感觉媒体。
按时间属性,数字媒体可分为静止媒体和连续媒体。静止媒体内容不随时间变化,如文本和图片;连续媒体内容随时间变化,如音频和视频。按来源属性,可分为自然媒体和合成媒体。自然媒体是客观世界存在的景物、声音等经过数字化和编码处理得到的;合成媒体是以计算机为工具,采用特定符号、语言或算法生成的文本、音乐、语音、图像和动画等。按组成元素,可分为单一媒体和多媒体。
技术分类
数字媒体可分为感觉媒体、表示媒体、显示媒体、存储媒体和传输媒体。感觉媒体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如语言、音乐、图像、动画、文本等。表示媒体是为了传送感觉媒体而人为研究出来的媒体,如语言编码、电报码、条形码、图像编码等。显示媒体是显示感觉媒体的设备,分为输入显示媒体和输出显示媒体。存储媒体用于存储表示媒体,如磁盘、光盘、磁带、纸张等。传输媒体是传输信号的物理载体,如电缆、光纤、双绞线、电磁波等。数字媒体技术涉及数字媒体的表示、记录、处理、存储、传输、显示和管理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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