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补贴
编辑词条反补贴是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针对补贴行为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和征收反补贴税。
目录 · 3 个章节
概念与特点
反补贴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或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和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是 WTO 规定的三大贸易救济措施,属于合规性贸易壁垒。
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相比,反补贴的应诉主体为政府。补贴是政府行为,反补贴调查对象是政府政策措施;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威胁主要针对企业和特定行业,而反补贴会影响被调查国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甚至总体经济战略。反补贴调查范围更广,可能涉及接受政府补贴对象的下游企业甚至整个产业链。其影响时间较长,为应对调查,一国政府需逐步调整贸易和产业政策。反补贴还具有较强的连锁效应,一成员方反补贴调查中认定的补贴措施,可能被其他成员在反补贴调查中援引。
措施种类与实施
临时措施是为顺利进行继续调查而采取的预防性措施,也是进口国调查机关决定是否最终征收反补贴税的前序性非正式措施。调查机关采取临时措施,表明其对补贴存在以及补贴进口产品给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已有初步肯定性结论,但采取临时措施并不表明一定要采取最终反补贴措施。
承诺主体包括产品的原产国政府或出口国政府。自愿承诺出现后,可以中止或终止调查,而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调查中的承诺不限于价格承诺,还包括取消或限制补贴等情况。
反补贴税征收是指调查机关在仲裁时最终确定征收反补贴税。如果最终裁定存在补贴和产业损害,调查机关可决定对补贴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税不得超过经确认而存在的补贴额。反补贴税执行期限以抵消补贴所造成的损害所必需的时间为准,执行期限不得长于5年;如调查机关确认有充分理由,可适当延长期限。
贸易救济作用
反倾销与反补贴是国家维护对外贸易秩序的重要法律手段,可以克服行政手段的任意性。由于倾销与补贴都属于不公平贸易做法,国家运用反倾销、反补贴法律措施可以制止不公平交易,规范贸易竞争行为。
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维护国家宏观经济利益,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限制进口并合理调节进出口贸易,避免对外贸易损失,保护本国工业。同时,反倾销与反补贴也是适应国际间发展贸易关系的需要,对维护国际经济贸易秩序具有意义。
免责声明:本词条由作者根据公开资料整理,仅供信息参考。内容可能随时间变化,请以最新官方信息为准。文中观点不代表ESG跨境电商立场。如有错误或涉嫌侵权,请联系我们。
市场合作:shichangbu@eservicesgroup.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