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数据观察 | 欧盟GDPR的制度缺陷及其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的警示【走出去智库】
经济目的的融入使欧盟的立法逐渐脱离欧洲委员会《公约》的目的和定位,使个人信息保护法具有了经济目标或经济秩序内容。
阅读全文汇集欧盟信息保护法相关资讯与实用资料,共2篇内容。
经济目的的融入使欧盟的立法逐渐脱离欧洲委员会《公约》的目的和定位,使个人信息保护法具有了经济目标或经济秩序内容。
阅读全文GDPR的域外适用效力来源自第3条第(2)款(与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条第(2)款类似),即发生在境外的两类数据处理活动受GDPR管辖:(a)为欧盟的数据主体提供商品或服务而进行相关的数据处理;
阅读全文欧代信息被官方合规门户驳回最频繁的原因,是上传的欧代授权协议有效期已过期、欧代实体注册地址在欧盟官方企业数据库中状态异常,以及提交的联系电话非欧盟本土有效座机或手机。
阅读全文红线一:欧盟 GPSR 制造商与欧盟境内授权责任人(EU Responsible Person)法定信息
阅读全文如不在掌握面板中指定欧盟主管并上传相干信息,则将面对:
阅读全文公告称,自2021年7月16日开端,欧盟地域法规请求所有带有CE标记的产品出售或出口至欧盟地域时必需添加欧盟EconomicOperator信息。
阅读全文同时,还须要将欧盟代表(EU REP)的地址信息印刷到产品包装和解释书上。
阅读全文在这份亚马逊的通知文件上不仅提到了带有CE认证的商品需要有相应的商品标识,还需要有欧盟负责人的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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