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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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与供应链
1,162 个词条出口商品调拨统计
出口商品调拨统计是对为出口组织的商品在企业或经营单位间调出、调入及在途状态进行记录和汇总的业务统计。它具有传统外贸管理背景,使用时应区分内部调拨、商业交易、库存状态与实际出口,避免重复计算。
贸易与供应链口岸
口岸是依法对外开放,供人员、货物、物品和交通工具进出国境的港口、机场、车站、通道等场所。口岸兼具运输衔接、查验监管和贸易服务功能,实际通行范围以批准事项及运行安排为准。
贸易与供应链关税减让表
关税减让表是 WTO 成员记录货物贸易关税及有关承诺的法律文件。表中的约束税率通常表示承诺的关税上限,并不等于每笔进口当前实际适用的税率;使用时须核对商品范围、版本和有关条件。
贸易与供应链公式减让谈判
公式减让谈判是参加方约定统一规则,对一定范围内的关税进行削减的谈判方法。统一比例、分档和瑞士公式具有不同效果;基准税率、系数、产品范围及实施安排均需谈判确定,模型结果不能直接作为实际进口税率。
贸易与供应链关税战
关税战是对贸易伙伴反复提高或以提高关税相威胁、并引发相互应对的贸易冲突表述。它不是统一法律分类;分析具体措施时,需要区分普通税率调整、贸易救济及争端解决中的暂停减让,并核对有效公告。
贸易与供应链部门减让谈判
部门减让谈判是围绕选定产业或产品群的关税减让与约束开展谈判的方法。参加方需确定产品清单、目标水平和实施期限,可采用零关税、降低或协调税率等安排;其覆盖和受益条件不能仅凭行业名称判断。
贸易与供应链单独关税区
单独关税区是国际贸易制度中具有独立关税及贸易管理安排的关税领土概念。符合对外商业关系等自主性条件的单独关税区可以按 WTO 规则参与成员资格和贸易事务,其地位应与国家主权、保税区及原产地规则分别理解。
贸易与供应链免税外汇商品
免税外汇商品是中国海关历史监管方式中的概念,原代码为1831,用于有关经营单位向特定人员供应进口免税外汇商品。海关总署2025年第210号公告已废止该代码,自2025年10月31日起施行;它不再是现行申报可沿用的监管方式。
贸易与供应链免税品
免税品是在特定政策条件下免征相应税款并按规定销售或供应的商品,零售场景常见于口岸、市内和离岛免税业务。免税的税种、购买资格、商品范围及提货方式各有条件,不等于所有商品全球免税、必为奢侈品或保证低于其他渠道价格。
贸易与供应链自然价格
自然价格是古典经济学中的历史理论概念。在亚当·斯密的分析中,它指按一定时间和地区通常水平补偿工资、地租和资本利润的商品价格,与受市场供求变化影响的实际市场价格相区别。
贸易与供应链展卖
展卖是将商品展示与销售结合的贸易方式,可包括现场销售、买家洽谈和展后订单成交。展卖安排需要区分展示样品与可售库存,明确合作方责任,并处理运输、清关、收款及未售展品的后续事项。
贸易与供应链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
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主要依据 GATT 1994 第十一条,原则上禁止通过配额、限制性许可或其他非税收措施限制货物进出口。特定例外须满足对应法律条件,不能将所有许可制度或安全措施一概认定为违反 WTO 规则。
贸易与供应链要素贸易条件
要素贸易条件是在出口与进口价格比率基础上,考虑生产要素生产率变化的分析指标,分为单要素和双要素贸易条件。它帮助比较投入与国际交换关系,不能直接替代企业利润、居民福利或具体合同价格的判断。
贸易与供应链样品发票
样品发票是寄送商品样品时说明货物、数量、价格或估价及寄样用途的单证。样品可以收费或免费,但免费不等于申报价值为零;单证内容应与实际货物一致,估价和税费处理需按目的地规则核对。
贸易与供应链文化例外
文化例外是国际贸易政策讨论中,主张对文化产品和服务保留适当政策空间的概念,在乌拉圭回合视听领域谈判中受到关注。它不意味着所有文化交易一律排除 WTO 规则,具体待遇仍取决于协定、承诺和有效法规。
贸易与供应链碳排放权交易
碳排放权交易是符合条件的主体在碳市场中买卖碳排放配额等产品的活动,用市场机制支持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理解时应区分配额、核证减排量和绿电凭证,明确参与资格、核算核查、清缴及不同市场的适用范围。
贸易与供应链商埠
商埠指以商业贸易为重要职能的城镇或口岸,在中国近代史中常用于称呼对外通商的城市。按开放背景可区分约开商埠和自开商埠,其贸易、交通及城市发展情况各不相同,商埠与港口、租界及现行口岸监管概念不能完全等同。
贸易与供应链商品购进
商品购进是经营主体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从外部供应方购买商品的业务活动。它涉及订货、交付、验收和结算,但付款、实物入库及存货确认并不总在同一时点发生;经营管理、统计和会计口径应分别核对。
贸易与供应链商品流通规模
商品流通规模反映一定范围和时期内商品交易、实物流转及支撑资源的规模。销售额、货量、设施能力和库存分别描述不同方面,衡量时需要统一统计边界与期间,区分实际业务、潜在能力及重复交易,不能用单一金额直接代表全部流通效率。
贸易与供应链商品流通要素
商品流通要素是构成商品交换及其履约过程的基础条件。在理论分析中常从流通对象、流通手段、流通形式和过程观察,在经营管理中还需结合交易参与者、物流、资金、信息及制度条件,理解各要素如何协调。
贸易与供应链私营商品流通业
私营商品流通业是按所有制及经营主体特征描述的商品流通业形态,主要涉及私人资本组织的批发、零售和相关流通服务。理解这一名称应结合历史语境,不能由所有制直接推定企业效率、规模或违法风险。
贸易与供应链商品流通原则
商品流通原则是对购销经营和商品周转规律的概括。传统教材常以先买后卖、为卖而买、贱买贵卖、快买快卖、此买彼卖、连续买卖和公平买卖说明经营要求,应用时须结合业务模式与实际约束。
贸易与供应链商品流通贡献
商品流通贡献指商品流通活动对经济产出、增长、就业及供需衔接的作用。分析时应区分增加值占比、增长贡献率和弹性,明确统计范围与价格口径,不能将销售额或相关性直接当作 GDP 贡献。
贸易与供应链商品流通时间
商品流通时间是商品进入流通环节后,在储存、交易、运输和交接等过程中经过的时间。衡量时需要明确起止点,并区分商品移动、库存停留与资金回收;缩短等待有助于周转,但不能据此认定生产加工时间必然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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