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百科
从一个词条,了解跨境生意。
税务与合规
1,111 个词条共同海损费用保险
共同海损费用保险围绕垫付共同海损及救助费用的利益风险提供保障,不同条款对后续分摊价值下降的处理不同,须与货主分摊保险及担保区别。
税务与合规船舶机损
船舶机损是船舶主机、辅机及相关机器设备发生损坏的情形,可能影响推进、供电或其他船舶功能。保险处理中需要区分事故损坏、缺陷本身、正常磨损与维护费用,并结合因果关系、承保险别及特别条款判断责任。
税务与合规船舶战争险
船舶战争险是针对船舶及约定利益遭受战争、敌对行为或其他列明特殊风险而设置的保险保障,可能以附加条款或独立安排提供。它与货物战争险保障对象不同,航区、附加保费、注销和自动终止条件应按实际合同及最新通知核对。
税务与合规法定责任险
法定责任险强调以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障对象。责任成立与保险赔付需要分别判断,“法定责任”不等于该保险一定属于强制投保的险种。
税务与合规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出口货物运输保险针对出口运输过程中约定风险造成的货物损失提供保障。投保安排需与销售合同、贸易术语、运输路线和货物特点一致,并明确保险金额与赔偿请求主体。
税务与合规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
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通常简称保赔保险或 P&I,主要为船东等被保险主体在船舶经营中产生的约定责任提供保障。它与船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各有不同对象和责任范围。
税务与合规保赔协会特别补偿条款
保赔协会特别补偿条款通常称 SCOPIC,是海难救助合同中可约定采用的特别补偿机制,以费率和相应条件处理救助人酬金。其纳入、启用、担保及费用承担需按实际救助合同判断。
税务与合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于1980年5月24日在日内瓦通过,旨在协调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单据、经营人责任和争议处理规则。联合国条约数据库截至2026年10月仍标示其尚未生效,因此不能将公约条文直接写成全球普遍适用的现行法律。
税务与合规网状责任制
网状责任制是多式联运责任安排的一种思路:在能够确定货损发生区段时,按该运输段适用规则处理有关责任问题。它涉及全程经营人责任与分段法律衔接,不等于货主只能找区段承运人;不定域损失需要依据适用法律或合同另行处理。
税务与合规《多式联运单证规则》
《多式联运单证规则》通常指UNCTAD与ICC共同制定的多式联运单证合同规则,自1992年1月1日起供采用。它通过纳入运输合同发挥作用,涵盖单据、经营人责任和索赔等问题,但不能排除适用公约或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税务与合规信用证不符点
信用证不符点是交单未满足信用证、适用规则或国际标准银行实务要求的事项。其判断应结合文件功能和期限,处理方式包括真实更正、修改信用证或争取银行接受不符点。
税务与合规信用证纠纷
信用证纠纷涉及开证、修改、保兑、议付及偿付等环节,也可能涉及担保和融资。分析争议需要区分基础交易、银行独立义务、单据相符与信用证欺诈。
税务与合规非单据条款
非单据条款是信用证提出条件却未规定证明该条件的交单文件的条款。适用 UCP600 时有相应审单规则,但规定单据仍需避免冲突,合同及监管义务也应分别履行。
税务与合规汇票保证
汇票保证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依法担保汇票债务的票据行为。保证的记载方式、被保证人、责任范围和清偿后的追索,应与普通合同保证区分。
税务与合规暂准进口货物
暂准进口货物是经海关按特定用途准许暂时进入关境、并须依规定复运出境的货物。税费处理、担保和停留期限取决于货物类别及适用制度,暂时放行不等于永久免税或已经办结监管手续。
税务与合规无代价抵偿货物
无代价抵偿货物是原货物经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而免费补偿或更换的货物。办理需符合期限、赔偿证明和原货物处置等要求,免费供货不等于自动免税。
税务与合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
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是中国历史上针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的安全准入制度,相关认证体系后来与 CCC 制度衔接。实际进口应按现行目录、认证及其他监管要求办理。
税务与合规进口货物报关单
进口货物报关单承载向海关申报的主体、货物、运输、价格及监管信息,现行业务普遍采用电子数据及随附单证。申报受理与货物放行不同,填制、更正和保存应按实际规则办理。
税务与合规进口付汇核销单
进口付汇核销单是我国原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制度中的历史凭证,用于衔接进口付款与相关进口资料。随着 2010 年进口核销改革及 2012 年全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原逐笔核销安排被调整取消,不能再将旧核销单视为现行进口付款的统一必备材料。
税务与合规进口配额管理
进口配额管理是在规定时期内对特定商品进口数量或享受配额内税率的数量进行管理的制度。绝对配额与关税配额的作用不同,适用商品、申请条件、分配及使用程序应按具体国家、商品和年度公告核实。
税务与合规进口付汇
进口付汇是进口方依据真实进口交易,向境外收款方支付相应款项的业务。应核对结算方式、收款信息、交易资料和适用外汇要求;付汇、购汇与海关通关是相关但不同的环节。
税务与合规进口付汇核销
进口付汇核销是中国原贸易外汇管理的历史核对方式,2010年及2012年改革后取消原逐笔核销。现行进口付汇仍需真实交易背景、银行办理及相关外汇管理,并持续适用后续规则。
税务与合规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是主管机关签发的特定货物进口许可文件,范围和使用条件由适用制度确定。企业应区分自动与非自动许可,并与认证、检疫及其他进口监管分别核对。
税务与合规暂时进出口通关制度
暂时进出口通关制度适用于货物因展示、测试、交流等特定用途暂时进出境,并在规定期限内复运的情形。其税收、担保、延期和核销要求应分别核实,不能理解为所有暂时进出境货物均免税或无需许可。
市场合作:shichangbu@eservicesgroup.com


